《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3.1 一般规定
3.1.1 建筑防烟系统的设计应根据建筑高度、使用性质等因素,采用自然通风系统或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3.1.2 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3.1.3 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50m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除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外)及消防电梯前室应采用自然通风系统;当不能设置自然通风系统时,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防烟系统的选择,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独立前室或合用前室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楼梯间可不设置防烟系统:
1)采用全敞开的阳台或凹廊;
2)设有两个及以上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且独立前室两个外窗面积分别不小于2.0m2 ,合用前室两个外窗面积分别不小于3.0m2。
2 当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及合用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口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时,楼梯间可采用自然通风系统;当机械加压送风口未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时,楼梯间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3 当防烟楼梯间在裙房高度以上部分采用自然通风时,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裙房的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及合用前室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且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及合用前室送风口的设置方式应符合本条第 2款的规定。
3.1.4 建筑地下部分的防烟楼梯间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当无自然通风条件或自然通风不符合要求时,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3.1.5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50m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100m的住宅建筑,当采用独立前室且其仅有一个门与走道或房间相通时,可仅在楼梯间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当独立前室有多个门时,楼梯间、独立前室应分别独立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2 当采用合用前室时,楼梯间、合用前室应分别独立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3 当采用剪刀楼梯时,其两个楼梯间及其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分别独立设置。
3.1.6 封闭楼梯间应采用自然通风系统,不能满足自然通风条件的封闭楼梯间,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当地下、半地下建筑(室)的封闭楼梯间不与地上楼梯间共用且地下仅为一层时,可不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但首层应设置有效面积不小于1.2m2的可开启外窗或直通室外的疏散门。
3.1.7 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场所,楼梯间应设置常开风口,前室应设置常闭风口;火灾时其联动开启方式应符合本标准第5.1.3条的规定。
3.1.8 避难层的防烟系统可根据建筑构造、设备布置等因素选择自然通风系统或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3.1.9 避难走道应在其前室及避难走道分别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但下列情况可仅在前室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1 避难走道一端设置安全出口,且总长度小于30m;
2 避难走道两端设置安全出口,且总长度小于60m。
佛山一众余压控制器-YZYK-K1

产品简介
余压控制器是专门与我司余压传感器、余压监控器配套使用的产品,能满足《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标准要求。余压控制器连接泄压阀执行器,调节泄压阀开启角度大小,同时向余压监控器反馈现场余压传感器、泄压阀的工作状态;面板带运行、故障、报警、通讯、消音指示灯;具有自检、消音、复位功能,产品采用导轨安装方法(35mm导轨)。
技术参数
工作电压
| AC 220V 或 DC 24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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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方式
| 二总线 NH-RVS-2x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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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说明
| 显示泄压阀,余压传感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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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示说明
| 运行、故障、报警、通讯、消音指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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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 出
| DC24V控制泄压阀 |
报警显示
| 声光报警,显示报警地址及故障类型 |
控制方式
| 根据设定控制泄压阀开启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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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方式
| 导轨安装 (3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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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形尺寸
| 142x110x62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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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点
◆满足《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GB51251-2017标准要求;
◆具有运行、故障、报警、通讯、消音指示功能;
◆具有自检、消音、复位功能;
◆可监控传感器的余压值、状态及报警信息;
◆泄压阀的状态监视功能;
◆余压控制器的工作状态显示功能;
◆采用CAN二总线,稳定可靠,施工方便;
◆报警传感器的地址、报警类型、余压值显示;
◆采用35mm导轨式安装;
◆每个回路可带载128个余压传感器;
◆可以持续调节泄压阀的开启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