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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污染--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来源:上海双旭电子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17日 18:26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zui高限值。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乡村生活区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保障城市的生活声环境质量而制订。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zui高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乡村生产区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引用标准

GB/ T 1462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 

3 标准值

城市 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列于下表:

等效声级 LAeq: dB

类别
 昼间
 夜间
 
0
 50
 40
 
1
 55
 45
 
2
 60
 50
 
3
 65
 55
 
4
 70
 55
 

4 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

4.1  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别墅区、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 0类标准 5dB执行。 

4.2  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 

4.3  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4.4  3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4.5  4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能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 (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 )限值也行该类标准。 

5  夜间突发噪声

夜间突发的噪声,其zui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 15dB。

6 区域及时间的划定

6.1 各类标准适用区域由当地人民政府划定。 

6.2 本标准昼间、夜间的时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变化划定。

7 监测方法

按 GB/ T 14623执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静男、郭秀兰、孙家麒、陈光华、赵仁兴。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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