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推荐:水表|流量计|压力变送器|热电偶|液位计|冷热冲击试验箱|水质分析|光谱仪|试验机|试验箱


仪表网>技术中心>技术原理>正文

欢迎联系我

有什么可以帮您? 在线咨询

科学仪器准备室规则

   2012年06月19日 09:54  
  科学仪器准备室(实验员室)规则

  一、仪器要分类、编号、入账,做到帐目、标签、实物三统一。实验室与学校总务处定期对帐,每学期至少对帐一次,做到物物有帐,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二、仪器分科分类编号存放,标签齐全清楚,陈列有序。按保管要求做好仪器防潮、防尘、防震、防压、避光、避磁等管理工作。损坏的仪器应及时修理,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要设专室或专柜存放。应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使用时要加强管理。

  四、购进或调拨的精密贵重仪器应先验收,再交实验教师保管。存放贵重仪器的房间或专柜应有可靠的安全防盗措施。

  五、一切仪器的领用、借出和归还,均应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不论何种仪器设备,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

  六、仪器损坏、丢失,应有当事人填写“仪器损失报告单”,按有关规定处理。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的,原则上应由当事人赔偿。

  七、实验员如有变动,应由前任向后任认真办理手续,移交时学校财产总管理员应在场,由前任按帐点物,逐件移交。遇有帐物不符时,应说明情况并加以登记。zui后由三方签字,才算交接完毕。


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表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仪表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表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仪表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联系我们

客服热线: 15267989561

加盟热线: 15267989561

媒体合作: 0571-87759945

投诉热线: 0571-87759942

关注我们
  • 下载仪表站APP

  • Ybzhan手机版

  • Ybzhan公众号

  • Ybzhan小程序

企业未开通此功能
详询客服 : 0571-87759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