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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适用于供用气双方贸易结算用的城镇燃气计量装置发生气体体积计量失准时退补气量的计算和退补要求。

  【仪表网 行业标准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燃气计量失准气量退补规范》地方标准。现将上述标准报批稿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4月21日。意见反馈邮箱gdsjj_biaozhunchu@gd.gov.cn。
 
  燃气计量装置(包括燃气表和气体流量计等)是燃气生产和供应业售气的主要计量器具,主要用于居民和非居民用燃气的计量,其准确性以及燃气公平贸易结算将直接影响供气企业和用气户的切身利益。在燃气计量装置使用过程中,计量装置本身质量问题、参数设置错误、计量数据采集或抄表错误等多种因素都可能导致燃气计量失准现象的发生。计量失准发生后如何核定正确计量气量、供气企业多算或者少算了多少气量(即退补气量)以及规范气量退补要求显得非常重要,处理不好的话容易损害供用气各方中至少一方的切身利益、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目前在燃气计量装置的计量纠纷、投诉处理中,供气企业通常按照企业内部的《营业规则》、《营业章程》等管理规定或供气合同进行计量失准退补气量的计算,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退补量,这导致了实际操作过程中因没有公开可获得的统一标准而难以获得双方的认同,不利于计量纠纷的及时、有效解决。
 
  目前,关于燃气计量失准的气量退补规范尚未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广东省亦未出台相关地方标准。为规范燃气计量失准的退补气量计算方法和处理要求,提高燃气计量失准的处理效率,维护贸易结算的公平公正,保护供用气双方的合法权益,有效解决计量纠纷,营造良好的供气用气环境,出台一项符合广东省实际的《燃气计量失准气量退补规范》地方标准显得十分必要。
 
  本标准旨在规范燃气计量失准时退补气量的计算及退补要求,以保证燃气贸易结算的公平、公正、科学,维护供气、用气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本省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参考GB/T 28885 燃气服务导则;GB 50028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JJF 1004 流量计量名词术语及定义;JJF 1183 温度变送器校准规范;JJG 160 标准铂电阻温度计检定规程;JJG 229 工业铂、铜热电阻检定规程;JJG 257 浮子流量计检定规程等规程内容编制。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1.明确燃气计量失准气量退补的相关术语和定义,包括燃气计量装置、最大允许误差、燃气计量超差、燃气计量失准、超差值、失准期间基准气量、退补气量、修正系数等。
 
  2.明确计量失准类别,包括燃气计量器具计量超差、辅助测量装置计量超差和燃气计量错误三大类,大类下又分若干小类。
 
  3.明确退补气量的确定方法。首先明确超差值的确定方法;然后明确失准期间基准气量的确定,包括燃气计量超差情况下基准气量的确定以及3类燃气计量错误情况下的基准气量确定方法;最后明确退补气量的计算方法,包括直接计算法、参照计算法和比较计算法。
 
  4.明确计量失准退补要求,包括对供、用气双方的要求。
 
  5.为了供用气双方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本标准,在附录中列出了4类燃气计量失准的退补气量计算示例。
 
  本文件适用于供用气双方贸易结算用的城镇燃气计量装置发生气体体积计量失准时退补气量的计算和退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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