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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质中 9 种亚硝胺类化合物的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

  【仪表网 行业标准】根据《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海南省2022年第一批地方标准制订项目计划的通知》要求,由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提出,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完成了《水质9种亚硝胺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现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征求该地方标准的相关意见。意见反馈邮箱bzh65310955@163.com,截止时间2023年8月12日前。
 
  目前我国在水质检测方面出台亚硝胺类污染物标准检测技术方法为《水质 亚硝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809-2016),该方法仅能检测四种亚硝胺类化合物,且检出限较低,无法满足实际需求。本标准借鉴美国 EPA 521 方法和 EPA607《生活和工业污水中亚硝胺的分析方法》,本着完善我省环境质量监测方法体系,建立多要素、多手段、高灵敏度的监测方法的原则,构建高灵敏度,多检测项目的环境水质样品 SPE-GC-MS/MS 监测方法标准。因为固相萃取过程本身就是净化过程,同时在复杂基质样品净化方面,各国现行标准方法和文献中均未提出采用其他的特殊净化方法,因此本标准方法采用固相萃取富集净化样品。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质中 9 种亚硝胺类化合物的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 N-亚硝基二甲基胺、N-亚硝基甲基乙基胺、N-亚硝基二乙基胺、N-亚硝基二丙基胺、N-亚硝基二丁基胺、N-亚硝基哌啶、N-亚硝基吡咯烷、N-亚硝基吗啉和 N-亚硝基二苯基胺共 9 种亚硝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当取样体积为500ml,定容体积为1.0ml 时,9种亚硝胺类化合物的方法检出限为2.3ng/L~3.6ng/L,测定下限为9.2ng/L~14.4ng/L。
 
  本标准测定目标化合物的方法检出限和测定下限详见附录 A。
 
  方法原理:
 
  样品经固相萃取富集、净化、浓缩、定容后,用气相色谱分离,三重四极杆质谱仪检测。根据保留时间和特征离子定性,内标法定量。
 
  仪器和设备:
 
  1.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仪:进样口具备分流/不分流进样功能;柱箱可程序升温;配有电子轰击离子源,具备多重反应监测功能。
 
  2.色谱柱:石英毛细管柱,30m×0.25mm, 膜厚0.25μm,固定相为100%聚乙二醇固定相毛细管柱,或选用其它等效毛细管色谱柱。
 
  3.固相萃取装置:自动或手动,流速可调节。
 
  4.固相萃取柱:1000mg/6ml,填料为椰壳活性炭或同等柱效的萃取柱。
 
  5.滤膜:孔径为0.45μm,混合纤维素、亲水性聚四氟乙烯、聚醚砜或其他等效材质。
 
  6.浓缩装置:旋转蒸发仪或其它功能相当的浓缩装置。
 
  7.采样瓶:500ml 或1000ml 棕色磨口具塞玻璃瓶或具有四氟乙烯衬垫瓶盖的棕色螺口玻璃瓶。
 
  8.样品瓶:2.0ml 带聚四氟乙烯衬垫的螺旋盖玻璃瓶。
 
  9.微量注射器:10μl、50μl、100μl、500μl 和1.0ml。
 
  10.一般实验室常用仪器和设备。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空白试验
 
  每20个样品或每批次(≤20个样品/批)至少测定一个实验室空白,其测定结果应低于方法检出限。
 
  2.校准
 
  每批样品应建立校准曲线,相关系数应≥0.995。
 
  每20个样品或每批(≤20个样品/批)应测定一个标准曲线中间点浓度的标准溶液,其测定结果与该点浓度的相对误差应在±20%之内。
 
  3.平行样
 
  每20个样品或每次(≤20个样品/批)至少测定一个平行样,平行样的相对偏差应≤20%。
 
  4.基体加标
 
  每20个样品或每次(≤20个样品/批)至少测定一个基体加标样,加标回收率应在70%~120%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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