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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拿央企开刀能否破解环评困局

行业上下游 2012年05月24日 15:20:37来源:红网 7893
摘要

  5月22日,环保部年内向央企旗下项目开罚单。当日,环保部下发了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责令中国石油(601857)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两家央企旗下的工程项目停止建设。分别罚款20万元。
  
  据了解,在环保部向央企开出的这两份罚单中,一份是环保部致函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并指出:你单位中卫-贵阳联络线工程报批的环评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另一份是,环保部致函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谏壁发电厂并指出:你单位5万吨级煤码头工程报批的环评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环评制度的规定。
  
  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从此次环保部向两家国企开出的罚单上看,均达到了罚款的高上限20万元,这足以说明这两家被处罚国企的违法违规程度。但同时,法规中还有“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的规定。既然处罚已经达到了20万元的高上限,却为何不见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而简单的“一罚了之”?
  
  此次被环保部门处罚的两家国企均被要求停止建设其旗下的已开工工程。人们不禁要问,是不是这两家国企全额缴纳罚款后即可开工建设?还是必须将工程的环评手续补办完毕后方可开工建设?如果这些已开工建设的工程没有通过环保部门的环评,那么该工程是继续开工建设,还是必须下马?环保部对上述疑问是否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保障措施?
  
  据北京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透露,即便是在环境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该中心8年来仍搜集到99000多条企业环境违法记录,近两年数量呈上行态势,其中不乏国企甚至央企的身影。由此可见,数量如此之大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没能得到及时制止和处罚,已经使环保部门陷入了“环评困局”。
  
  环保部此次向两家央企“开刀”能否成为破解“环评困局”的一剂良药,人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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