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发布求购 登录 注册
行业资讯行业财报市场标准研发新品会议盘点政策本站速递

《荧光光谱仪》行业标准征求意见

行业标准 2023年09月12日 10:56:00来源:仪表网 15782
摘要本文件适用于波长范围为200nm-900nm内任意谱区的荧光光谱仪,包括荧光分光光度计和荧光光度计,其他类型的仪器可参照使用。

  【仪表网 行业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第三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1]234号),其中《荧光光谱仪》(计划编号2021-1373T-JB)为行业标准修订项目。应各标准起草工作组要求,按照标准制修订程序及《全国工业过程测量控制和自动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析仪器分技术委员会章程》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邮箱:yanhr@cima.org.cn或yanhairong2000@163.com,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8日前。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对JB/T 6242-2005《荧光光度计》的修订。修订时,对原标准作了编辑性修改。本文件与JB/T 6242-200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本文件名称“荧光光度计”调整为“荧光光谱仪”;
 
  ——引入数个分析仪器的通用标准作为引用标准;
 
  ——绝缘电阻、介电强度和泄漏电流等安全测试项目统一为安全要求,按照GB/T 34065—2017《分析仪器的安全要求》执行;
 
  ——荧光光谱仪的运输、运输贮存原引用JB/T 9329-1999《仪器仪表运输、运输贮存基本环境条件及试验方法》,现改为引用GB/T 11606—2007《分析仪器环境试验方法》;
 
  ——荧光光谱仪的包装原引用GB/T 15464-1995《仪器仪表包装通用技术条件》,现改为引用GB/T GB/T 13384—2008《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更改了仪器的分类,修改为色散单色器、滤光片或单色光源型荧光光谱仪;
 
  ——增加了波长示值误差与重复性的要求及测试方法;
 
  ——更改了检测极限,将检测极限修改为检出限;
 
  ——更改了检出限的要求及测试方法;
 
  ——更改了线性误差,将线性误差修改为线性;
 
  ——更改了线性的要求及测试方法;
 
  ——增加了荧光光谱峰值强度重复性的要求及测试方法;
 
  ——更改了稳定性中示值上限和零线漂移的要求及测试方法;
 
  ——删除了8.质量保证一节。
 
  本文件代替JB/T 6242-2005。
 
  本文件规定了荧光光谱仪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及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波长范围为200nm-900nm内任意谱区的荧光光谱仪,包括荧光分光光度计和荧光光度计,其他类型的仪器可参照使用。
 
  工作条件:
 
  仪器应在下列条件下正常工作:
 
  a) 环境温度:5 ℃~35 ℃。
 
  b) 环境湿度:相对湿度不大于 85%。
 
  c) 供电电源:交流电压 220 V±22 V,频率 50 Hz±1 Hz。
 
  d) 接地要求:仪器应可靠的接地。
 
  e) 工作环境:仪器放置于平稳的工作台上,不应受强烈振动和强电磁干扰。
 
  试验设备:
 
  a) 荧光池;
 
  b) 漫反射体:能够均匀地将入射光线在各个方向上反射的物体,例如:毛玻璃比色皿、无荧光滤纸条等。
 
  c)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波长示值误差±1.0nm;
 
  d) 笔形汞灯
 
  e) 接触电流测试仪。
 
  f) 接地电阻测试仪。
 
  g) 耐电压测试仪:交流电压 0 V~1500 V,频率为 50 Hz。
 
  h) 秒表:分度值 0. 1 s。
 
  运输和贮存:
 
  1.仪器在运输过程中和贮存时应防止受到剧烈冲击、雨淋、暴晒及辐射。
 
  2.仪器应原箱存放保管,仓库环境温度为0℃~40℃,相对湿度不大于85%;仓库内不应存放能引起仪器腐蚀和电气绝缘性降低的有害物质。
 
  详情请见附件。

我要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版权与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表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表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表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 合作、投稿、转载授权等相关事宜,请联系本网。联系电话:0571-87759945,QQ:1103027433。
广告招商
今日换一换
新发产品更多+

客服热线:0571-87759942

采购热线:0571-87759942

媒体合作:0571-87759945

  • 仪表站APP
  • 微信公众号
  • 仪表网小程序
  • 仪表网抖音号
Copyright ybzh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贾熙明律师   仪表网-仪器仪表行业“互联网+”服务平台
意见反馈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