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计量功能: 具有计量正,反向有功电能,累计于总电量.
2. 采用5+1 位步进式计数器或LCE 记录累积电量.
3. 电能脉冲指示;电源指示功能
4. 35mm DIN 导轨或板前安装.
5. 无源脉冲输出.
6. 采用高品质长寿命电子部件.过载能力强,*工作不需调校
4. 安装与使用
1. 电能表在使用前应检查铅封是否完好,对无封或贮存期过久的电能表,必须经计量*机构重
新检验后方可安装.以保证计量精度.
2. 电能表应安装于室内,干燥通风地方,避免强光直接照射于电能表窗口.安装电能表底板应放置
于不易受湿坚固的绝缘物体上,建议安装高度为1.8 米以上.
3. 电能表应按外壳接线图方式接线, 接线要注意电流大小与线的配合接头端端子应悬紧,避免电
流过大时造成仪表损坏.
4. 接入电能表的电压应符合电能表的参比规定值.通过电流不应超过电能表所示的大电流限.超
过这一范围将会造成计量不准.严重时会造成仪表损坏和不安全事故.
5. 电能表在接入10(40)A 及以上规格时,应使用铜芯引线和铜接头接入.
5. 运输与存贮
1. 电能表运输与拆封不应受到剧烈冲击, 要采用运输精密仪器的措施, 并根据
GB/T15464-1995<仪器仪表包装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运输和贮存.仪器仪表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2. 电能表应保存在原包装箱内,贮存的地点应清洁,环境温度为-25 摄氏度至+70 摄氏度.相对湿度
不超过85%,且空气中不应含有足以引起腐蚀的有害物质.
3.本产品属精密电子仪表.若在产品搬运.取用.安装过程中受到剧烈撞击或高空跌落造成外壳有明
显损毁痕迹时,请不要对该电能表加电.并尽快联系我公司处理.
4. 电能表*不安装使用,应包装完好放回原包装箱内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三年.
6. *
电能表自售出之日起18 个月内.在用户遵守本说明书要求之规定.并在制造公司原厂封贴完好
的条件下.若发现电能表不符合技术条件规定的要求时.制造公司给予免费维修或更换. 超过保证
期限的给予*的有偿技术支持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