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建国
:产品概论
1.2 HDJF-A手持式局部放电检测仪(多功能超声波检测分析仪)(电缆局放定点仪)提供了既快速又简单的对开关柜,变压器,高压电缆的方法, 用于识别可能会引起停电或人员伤害的潜在绝缘故障。
局部放电会以下述的方式放射能量:
电磁能量:无线电波、光、热
声能:声波、超声波
气体:臭氧、氮氧化物。
HDJF-A手持式局部放电检测仪(多功能超声波检测分析仪)(电缆局放精确定点仪)实用的技术都是基于检测电磁频谱中的高频部分以及超声波信号。是于检测电磁波及超声波活动的仪器。
2.2 空气传播的超声波放电活动
局部放电活动中的声波辐射会出现在整个声谱范围中。 听声音是可能的,但是要取决于各人的听觉能力。
使用仪器来检测声谱中的超声波具有几个优点。 仪器比人耳更敏感,与操作员无关,且工作在音频以上的频率,并且具有更强的方向性。
敏感的检测方法是使用中心频率为40 ~200kHz 的超声波传感器。 该方法可以非常成功地检测局部放电活动。
2.3 空气传播的超声波放电活动
当局部放电活动出现在高压开关柜绝缘层中时, 它会产生高频电磁波, 它只可以通过金属外壳上的开孔从开关柜内泄漏到外表面。这些开孔可以是外壳缝隙或密封垫圈及其它绝缘部件周围的间隙。
当电磁波传播到开关柜外面时, 它会在接地的金属外壳上产生瞬态电压。瞬态地电压( TEV) 在几个毫伏至几伏的范围内,存在时间很短,具有几个纳秒的上升时间。
可采用非侵入方式将探头放在开关柜的外面来检测局部放电活动。
二、技术参数
1、适用范围:采用非侵入式检测方式,对高压电气设备的局部放电缺陷进行检测及定位。
2、检测原理:特高频法(UHF)、超声波法(UA)及地电波法(TEV)。
3、检测频带:特高频为300~1500(MHz),超声波为20~200(KHz)。
4、测量范围:特高频为 -80~-20dBm,超声波为 0~90dB。
5、灵敏度:小10pC(具体取决于传感器与放电源之间的距离)。
6、传感器:
① 特高频传感器:300~2000(MHz),具备定向接收特性;
② 超声波传感器:20~200(kHz);
③ 地电波:10 ~ 70MHz。
7、HDJF-A手持式局部放电检测仪(多功能超声波检测分析仪)(电缆局放精确定点仪)具有内置超声传感器,地电波、超声波二合一传感器;
8、软件功能:
① 连续检测特高频、地电波及超声波信号,判断是否存在局部放电;
② 实时显示被测信号的变化趋势、可对局部放电信号的发展作出较为直观的判断;
③ 具备数据的现场存储功能。
9、仪器特征:
① 屏幕显示:高对比度 3.5 英寸TFT彩屏。
② 数据存储:可保存 1000 组测试数据。
③ 工作电源:内置 8.4V 锂电池,可连续工作 8 小时。
④ 电源:输入100-240VAC,输出8.4V/3A,充电时间3~4小时。
⑤ 外形尺寸:220 * 100 * 40。
⑥ 仪器重量:1.5kg。
⑦ 环境温度:-20℃~45℃。
⑧ 存储温度:-25℃~60℃。
10、成套配置:主机、传感器、交流适配器、连接电缆及运输箱。
三、结构特点
HDJF-A手持式局部放电检测仪采用便携式结构,内含信号接收及数据处理模块,具备多种分析模式,可方便地对电气设备局部放电所产生的特高频信号及超声波信号进行测量。与同类产品相比具有操作便捷,功能强大的特点。
传感器名称 | 用途 |
超声波、TEV二合一传感器(标配) | 用于开关柜的超声波、地电波测试 |
变压器超声波传感器(选配) | 用于变压器内部的局放测试 |
特高频传感器(选配) | 用来测量GIS的内部局部放电 |
电缆传感器(选配) | 用于高压电缆的局放测试,可伸缩并与高压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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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的是优质材料和先进工艺,并在各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供货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经过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保养,在其寿命期内运行良好,供货方应承诺设备的寿命不少于30年。在质保期内,由于供货方设计、材料或工艺的原因所造成的缺陷或故障,在合理的期限内供货方应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
5.2质保期应为设备投运验收后12个月或合同设备达到交货地点18个月,质保期以先到为准。
5.3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供货方设备的质量问题而造成停运,供货方应负责尽快更换有缺陷或损坏的部件,并赔偿相应损失;同时,设备的质保期将延长,延长时间为设备重新投运后12个月。
5.4供货方应对合同设备的设计、材料选择、加工、制造和试验等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在合同设备的整个制造过程中严格按其执行。
5.5对合同设备供货方应采用有运行经验证明正确的、成熟的技术;若采用供货方过去未采用过的新技术,应征得买方的同意。
5.6供货方从其他厂采购的设备,一切质量问题应有供货方负责。
6.1技术服务
6.1.1供货方应一名工地代表,配合买方与安装承包商之间的工作。供货方应指派合格的有经验的安装监督人员和试验工程师,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现场试验等进行技术指导。供货方指导人员应对所有安装工作的正确性负责,除非安装承包商的工作未按照供货方人员的意见执行,并且,供货方指导人员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将此情况通知买方。
6.1.2供货方的工地代表,应在合同范围内全面与买方工地代表充分合作与协商,以解决合同有关的技术和工作问题。双方的工地代表,未经双方授权,无权变更和修改合同。
6.1.3供货方技术人员代表供货方,完成合同规定有关设备的技术服务,指导、监督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试验。
6.1.4供货方技术人员应对买方人员详细地解释技术文件、图纸、运行和维护手册、设备特性、分析方法和有关的注意事项等,解答和解决买方在合同范围内提出的技术问题。
6.1.5供货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应是正确的,如因错误指导而引起设备和材料的损坏,供货方应负责修复、更换和(或)补充,其费用由供货方承担,该费用还包括进行修补期间所发生的服务费。买方有关技术人员应尊重供货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长沙市手持式超声波局部放电检测仪*长沙市手持式超声波局部放电检测仪*
6.1.6供货方代表应尊重买方工地代表,充分理解买方对安装、调试工作提出的技术和质量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使设备的安装、调试达到双方都满意的质量。如因供货方原因造成安装或试验工作拖期,买方有权要求供货方的安装监督人员或试验工程师继续留在工地服务,且费用由供货方自理。如因买方原因造成安装或试验拖期,买方根据需要有权要求供货方的安装监督人员或试验工程师继续留在工地服务,并承担有关费用。
6.2在供货方工厂的检验和监造
监造按照DL/T586-95《电力设备用户监造技术导则》的规定执行,生产过程中主要工艺阶段和出厂试验,供货方提前7天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