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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直肠组织提取物实验事项:
1. 试剂准备:所有试剂都必须在使用前达到室温,使用后请立即按照说明书要求保存试剂。 实验操作中请使用一次性的吸头,避免交叉污染。
2. 加样:加样或加试剂时,请注意在吸取标本 / 标准品,酶结合物或底物时,前一个孔与后一个孔加样之间的时间间隔如果太大,将会导致不同的“预孵育"时间,从而明显地影响到测量值的准确性及重复性。一次加样时间(包括标准品及所有样品)好控制在10分钟内,如标本数量多,推荐使用多道移液器加样。
3. 孵育:为防止样品蒸发,试验时将反应板放于铺有湿布的密闭盒内,酶标板加上盖或覆膜,以避免液体蒸发;洗板后应尽快进行下步操作,任何时侯都应避免酶标板处于干燥状态;同时应严格遵守给定的孵育时间和温度。
4. 洗涤:洗涤过程中反应孔中残留的洗涤液应在滤纸上充分拍干,勿将滤纸直接放入反应孔中吸水,同时要消除板底残留的液体和手指印,避免影响后的酶标仪读数。
5. 试剂配制:Detection A及Detection B在使用前请手甩几下或少时离心处理,以使管壁或瓶盖的液体沉积到管底。标准品、检测溶液A工作液、检测溶液B工作液请依据所需的量配置使用,并使用相应的稀释液配制,不能混淆。请确配置标准品及工作液,尽量不要微量配置(如吸取检测溶液A时,一次不要小于10μl),以避免由于不准确稀释而造成的浓度误差;请勿重复使用已稀释过的标准品、检测溶液A工作液或检测溶液B工作液。
6. 反应时间的控制:加入底物后请定时观察反应孔的颜色变化(比如,每隔10分钟),如颜色较深,请提前加入终止液终止反应,避免反应过强从而影响酶标仪光密度读数。
7. 底物:底物请避光保存,在储存和温育时避免强光直接照射。
T-24-LUC荧光标记细胞株
T-24-RFP荧光标记细胞株
CW2-LUC荧光标记细胞株
CW2-RFP荧光标记细胞株
CW2-GFP荧光标记细胞株
HEC-1-B-LUC荧光标记细胞株
HEC-1-B-RFP荧光标记细胞株
HEC-1-B-GFP荧光标记细胞株
A549-LUC荧光标记细胞株
A549-RFP荧光标记细胞株
A549-GFP荧光标记细胞株
C26-LUC荧光标记细胞株
C26-RFP荧光标记细胞株
C26-GFP荧光标记细胞株
B16-RFP荧光标记细胞株
B16-GFP荧光标记细胞株
SHG44-LUC荧光标记细胞株
SHG44-RFP荧光标记细胞株
SHG44-GFP荧光标记细胞株
HCT116-LUC荧光标记细胞株
Renca-LUC荧光标记细胞株
BIU87/ADR人膀胱癌阿霉素耐药株
HCT-8/FU人结肠癌氟尿嘧啶耐药株
COC1/DDP人卵巢癌顺铂耐药株
BEL/FU人肝癌耐氟尿嘧啶细胞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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