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概述:
1、将测试物件在自身重量的作用下以不同方向放入小物件测试器中。
2、如测试物件*沉入小物件测试器中则视为小物件。
美国16 CFR 1500.48 / ASTM F963 4.8
欧盟 EN-71 1998 8.2
中国GB 6675-2003 A.5.9
体积:41×41×66 mm
重量:438 g
材料:SUS304不锈钢
使用说明:
1.在无外界压力的情况下,将3岁以下儿童玩耍的玩具上拆卸部件或脱落部件放入小物件测试器,如通过此部件视为小物件。
2.鉴于泡沫塑料容易破碎而产生小物件,建议3岁以下儿童适用的玩具不得采用泡沫塑料包装。
3.特别是玩具上的饰物,虽然能提高玩具的吸引力,但往往有可能存在是小物件。
4.玩具碎片的理解:玩具塑料边缘脱落的溢边、在测试过程中脱落下的任何部件都为玩具碎片。
5.木制玩具木节的理解:由于木制玩具存在天然的木节,一般情况木节比其他非木节部分容易脱落,必须进行考核。由于木节是天然存在,并非每个玩具都存在木节,因此木制玩具检验中,应充分考虑抽样和检验的合理性。
6.小物件测试包括正常使用和可预见的合理滥用测试中脱落的部件。
7.在小物件测试前,首先必须理解可拆卸部件的定义,进行部件的可拆卸试验,将能拆卸的部件全部拆卸,然后对被拆卸的部件进行小物件测试。
设计方法:
1.三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不得设计有可拆卸的小物件。当然可存在不可拆卸的小部件,关键是用什么方式使小部件与玩具主体连接起来,使之在正常使用测试和合理的滥用测试时不脱落。
2.三岁至八岁儿童使用的玩具不管是否设计有小物件,建议均列出警示说明。
年龄界限:
年龄范围 小物件测试要求
36个月以下 玩具上不能存在小零件
37个月~72个月 玩具上可以存在小零件,但必须有警示说明
73个月以上 可以存在小零件,不需设警示说明